說名道姓:二十三、外國姓氏談趣
二十三 戈巴契夫是駝背嗎?——外國姓氏談趣
“戈巴契夫”,誰都知道他是前蘇聯總統,身材挺拔,儀表堂堂,可在俄文中“戈巴契夫”是“駝背”的意思,而且,它不是一個名字,只是一個姓氏。
不僅如此,象“戴高樂”、“馬克思”、“莎士比亞”等等如雷貫耳的的“名字”也都是姓氏,他們真正的名字分別應該是“夏爾”、“卡爾”和“威廉”。
同漢族人名系統重視姓氏的文化內涵相對照,國外對姓氏的態度是不怎么看重的。大多數國家姓氏產生是近幾個世紀的事,更有少數國家和民族根本沒有姓氏,外國公民對中國人賭咒發誓“墜命亡民”和為子女跟誰姓的問題爭吵不休,甚至對簿公堂的現象是很難想通的。
據張聯芳主編的《外國人的姓名》一書記載:在緬甸等國,人們都是有名無姓的,目前大多數有名有姓的國度,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在姓氏欄中也是空白的。如英國人的姓是在11世紀日耳曼人征服英國之後才開始出現的。到十六世紀才流行到整個英倫三島。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一書中指出,在美洲,“薩克遜人直到被諾曼人征服時,還只有個人的名字,而沒有代表家族的姓氏”。至於美國黑人,更是南北戰爭後才有了自己的名字,因而他們的姓是可以經常更換的,隨便到就象換洗衣服一樣漫不經心。寮國人用姓更是遲到1943年7月28日,由法國殖民主義者駐印度支那聯邦總督下令規定,每人須有名有姓,才開始出現的,甚至直到今天,還有不少人沒有姓呢。
那些同中國一樣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如希臘、羅馬、波斯、印度等,姓氏的出現也是很遲的。在古代波斯,一直到公元7世紀前都沒有姓,如2500多年前的阿契美尼德王朝的大流士、居魯士、岡布吉等國王,均是有名無姓。古代印度,現代意義上表血緣關係的姓氏遲到18世紀末才普遍實行,3000多年前出現的“種姓”雖歷史悠遠,但其意義僅表職業和身份,與今天人們所謂姓氏大相經庭。
由於姓氏的產生和發展歷史不長,西方人的姓氏態度相對中國人要淡薄得多。漢族婦女婚後要保留原姓,不能改從夫姓,而西方大多數國家的婦女婚後都要改從夫姓,或加夫姓。印度前總理英迪拉,原姓尼赫魯,全名為英迪拉·尼赫魯,婚後改從夫姓;“甘地”,全名為英迪拉·甘地。婦女婚後改姓與否從一個側重昭示了中外姓氏的重視程式的大小差別。
在人類姓氏系統中,有一個十分顯明的類同現象:常以動物、植物或自然界的一些非生物名稱為姓。這種類同現象反映了一種類同的文化內涵:姓氏與原始圖騰密切相關。
人類的最初姓氏多源於圖騰崇拜,這是外姓與華夏姓氏共有的一個特點。
圖騰崇拜源於原始社會一種最早的“萬物有靈”的宗教信仰。在生產力水平和文化程度十分低下的原始社會,人們無法弄清自身和氏族之所出,便以為氏族與某種動物、植物或非生物有某種特殊關係,在這種具有特殊關係的事物保護之下,氏族才能得以繁衍、發展,於是,人們便把這種特殊事物奉為氏族崇拜的祖先,頂禮膜拜,日夜熏之以香火,饌之以牧畜。
鑒於此,遠古有不少氏族乾脆以圖騰作為氏族之名。如古代埃及諸氏族多以牛、羊、犬、獅、狒狒、兔、蜂、蠍等動物為圖騰;南非氏族喜以牛為圖騰,北美、亞、非各地還有以魚類、貝類、蟲類為圖騰的,每一個圖騰都有傳說,也都是古代氏族的崇拜對象。
隨著歷史長河的積澱和文化心理的過濾,大多數圖騰都轉化為民族的姓氏。法國人類學家雷納克在《圖騰崇拜的規則》一書中指出:“氏族及個別成員都須採用圖騰動物作自己的名字”。這裡所說的“名字”,即是後來的姓氏。在今天的諸民族中,不少現在的姓氏都源於圖騰,如英美常見的姓氏“雷切爾”、“德博拉”即源於“母羊”、“蜜蜂”圖騰;葡萄牙的“拉波孔”(狐狸)、“洛博”(狼)、“卡翁”(狗)“萊奧”(獅子)等姓氏,日本的“龜、熊、虎、豬、鶴”等姓氏,也都同古代的圖騰有關。這種“圖騰姓氏”現象,揭示了人類姓氏文化的一種類同性。
隨著社會文化的發展,人口的日益增多,氏族的擴大和爭化,疆域的延伸和開發,氏族內部逐漸分化出不同的階層和職業,早期純以圖騰為姓氏的方式已不能適應需要,人類姓氏史上第二次大規模的新姓生產運動——以居住地為姓氏和以職業為姓氏,形成了中外姓氏淵源的第二個共同點。
在我國,有名的如東郭先生、西門慶、柳下惠、百里奚等人,其姓氏皆源於居住地。在西方,源於地名的姓氏居於首位。如英國有lake(湖)、Water(水)、Green hill(山) Cliff(懸崖)等姓,德國有Berg(山)Buslh(叢林) Hamburger(漢堡人)等姓,都是以其祖先曾居住過的地方為姓的。在日本、印度等東方國度,這種命姓現象也不罕見。日本的常用姓氏“山口、渡邊、岡村、山下、井上、田邊、西村”等姓氏,直接源於居住地;印度第一位姓“尼赫魯”的總理,意為“住在護城河岸的人”,就是因為其祖住在護城河的旁邊,因以得姓的。
我國古今通用的姓氏中,賈(商人)、卜(卜師)巫(巫師)、索(繩工)、陶(陶工)等等,都是以職業為姓氏的。這種現象在國外並不鮮見。象日本的冶田、豬飼、牛飼、馬飼等姓,匈牙利的Halasz (漁夫)Vadasz(獵人)、 Kouacs (鐵匠)對姓氏,英國的Butchev(屠夫)Smith(鐵匠)Look(廚師) Baker(成包師) Coward (牧牛人)等姓,莫不是以所從事的職業為姓氏的。
以居住地和職業為姓氏,是人類尋根意識的形象顯示。祖先的居住地是家族的發祥地,祖先最早的職業也類似家族的徽號,都是家族的“根”。這與以圖騰的姓氏的像由是很相似的。
中國人的姓名,結構是清一色的“姓+ 名”式。如郭沫若,郭為姓,沫若為名,而在國外,情況則要複雜多了,象歐美等西方國家,一般情況下姓要放在名的後面,郭沫若要寫成沫若郭了。印歐語系的大部分國家民族如英、德、法、意、印等,東南亞的寮國、泰國、菲律賓諸國都是這種人名模式,象英國詩人查爾斯·狄更斯,“查爾斯”為名,“狄更斯”是姓。
採用這種模式的國家和民族,姓氏的尋根認同方式基本上也相似,如希臘、羅馬、丹麥、俄羅斯等人名系統的姓常有在父母或祖輩名字上附加表示子屬關係的詞頭或詞尾,常見的詞頭有Mac 、Ap、P等,詞尾有 son、Scn、is 、as、ias、vna 等等,象英國常見姓氏Waltson 意即“Walter之子”、西班牙著名作家塞萬提斯的全名是米格爾·德·塞萬提斯·薩維德拉,其中“米格爾”是名,“德·塞萬提斯”是父姓,“薩維德拉”是母姓,乾脆把父姓、母姓全放進自己名字中,不愁別人弄不清其名出有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