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的溫度與濕度多少才適合
家居的溫度與濕度多少才適合
在古代,風水師們非常重視住宅的朝向和日照,常常追求向陽府第,而囑人莫住背陰之宅。居室中氣溫過高或過低都將有不良的效果。
住宅的小氣候要能保證居住者機體溫熱的大致平衡,不使體溫調節機能長期處於緊張狀態,能有良好的溫熱感覺、正常的工作效率和休息睡眠。保持溫熱平衡或體溫調節機能狀態正常,是指在住宅內,人們正常衣著,安靜或中度勞動的情況下,機體的產熱量、體溫、皮膚溫度、皮膚發汗量、散熱量、溫熱感覺以及其他的有關生理指標(呼吸、脈搏等)的變化範圍不超過正常的限度。因此住宅小氣候的各個因素都必須保持在一定的範圍內,在時間上和空間上保持相對的穩定性。一般情況下,人在居室內的時間比在輔助用房內的時間長,故應以保證居室的微氣候適宜為主,適當考慮輔室。
通過實驗和理論推算,夏季室內的最適宜的範圍為24℃~26℃;冬季室溫為19℃~24℃最為舒適。如果採用18℃~20℃,濕度為60%,房間也是舒適的,這樣的溫度相當於冬季婦女在室內換衣服時不至於感到冷。目前,整個世界氣候變得溫暖起來,人們的住宅溫度感也開始要求高溫了。如在起居室和臥室要求22℃~23℃,餐廳要求20℃~22℃,廚房因有熱源和要活動,總希望溫度保持在20℃左右等。
夏季室內微氣候受太陽輻射,圍護結構隔熱性能和室內通風情況等影響較大。因而,主要以選擇適宜的住宅內部設計和主要房間的合理朝向,創造穿堂風,加強綠化、遮陽、圍護結構的隔熱作用,有條件時可設定機械通風和空調等,來保證夏季居室具有適宜的溫度。冬季室內微氣候主要受室外氣溫、圍護結構傳熱性能、門窗漏風量和採暖條件的影響,為保證室內的溫度,一般是採用較厚且保溫較好的圍護結構,密閉的門窗,以及採暖設備和空調等。
保證室內溫度的適宜,最基本和經濟的方案是採用合適的建築圍護結構。建築物的圍護結構是指外牆壁、屋頂、地板和門窗。為使居室利於防寒防暑,圍護結構的建築材料應儘可能選擇導熱係數小的建築材料(導熱係數小於?0.25?的建築材料為保溫材料),建築材料導熱係數越小,導熱性就越差,熱阻就越大,則越有利於建築物的保溫及隔熱。但這些材料往往是些鬆軟的物質,不能起結構支撐作用,所以往往把它們附在建築圍護結構層中,形成一種保溫隔熱結構構造方式,起到了承重和保溫隔熱的雙重作用。一般說來,這種保溫隔熱結構的導熱係數小於1.5時,便認為其會滿足要求。在夏季炎熱地區,通常採用空斗牆和屋頂架空空氣層的方法來達到隔熱的目的。封閉在圍護結構內的空氣層是一個較好的隔熱層,它可產生一定的隔熱作用。
除了室溫以外,人體對建築材料的觸感溫度也是不容忽視的。在冷天,我們的皮膚若接觸到浴室里冰冷的瓷磚,身體會覺得發噤,產生一種畏縮的感覺。人們對冷熱的感覺,在很大程度上被皮膚的溫度所左右。在住宅中,皮膚經常直接接觸的地方很多,這些地方使用什麼材料才不至於在冷的時候使人感到不適,是要認真對待的。有人實際測量了在腳掌和地面裝修材料之間溫度下降的情況,當地面溫度為20℃時,如果是木地板,則腳掌溫度下降1℃。由於材料不同,溫度下降的程度也不同。從實驗結果和日常生活經驗得知,當地面為木地板,表面具有17℃~18℃的溫度時,會使人感到舒適。換句話說,腳掌的瞬時下降溫度如能在1℃以內,則對人才是適宜的。因此,在住宅中人的皮膚經常觸及的地方,應選擇那些體感好的材料。也正因如此,在種種建築材料充斥市場的現代,人們仍喜歡用木材來做家具、地板、牆裙、樓梯、門窗等。
風水學之中對水是非常重視的,前有蜿轉河流或宅前修一池塘,均被認為是吉利之宅。近水的住宅除了有灌溉、飲用、排污之利外,還可使住宅微氣候保持穩定的濕度。
一般說來,空氣濕度高可增加機體的傳導而流散熱量,引起體溫下降,神經系統和其他系統的機能活動隨之降低,出現一系列病態。如長期生活在寒冷污濁的環境中,就容易患感冒、凍瘡、風濕病等。相反,極乾燥的空氣也不利於人體健康,從醫學角度來看,乾燥和喉嚨的炎症存在著一定的因果關係。居室內的相對濕度一般要求為30%~65%。